• 施恩图报理应得到社会认同 - [胡思]

    2007-08-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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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有报道,湖北5名贫困大学生受助不感恩被取消受助资格。在这个名为“金秋助学”活动进行了一年多以来,其中三分之二的受助者未给资助者写信,有一名男生倒是给资助者写过一封短信,但信中只是一个劲地强调其家庭如何困难,希望资助者再次慷慨解囊,通篇连个“谢谢”都没说。部分女企业家表示“不愿再资助无情贫困生”。


    (这篇报道中有个细节“该市总工会组织女企业家们捐赠”,这里边有没有强制性催赠,虽不敢说但却值得怀疑,也就是说这些企业家们或许本来就是“被迫捐赠”的。)


    消息出来后,自然又不免引起一阵争论,有指责学生忘恩负义的,也有指责企业家为富不仁的。这个问题其实可以分解开来看。首先,对于获得帮助者应不应该向助人者表示谢意这点,“知恩图报”四个字一直被社会认同,所以相信没人会提出异议。既然如此,为什么助人者一个简单的心理需求也会被广为指责?


    之所以出现这种前后矛盾的心理错位,与我们不断受到被神化的“雷锋精神”教育有着莫大关联。我并不否定雷锋,但一直以来在对雷锋的宣传中某些人刻意强化了他的“不求回报”,却回避这样一个问题:雷锋做好事心理上得到了某种程度上的满足!这种满足的获得,可能就源于被他帮助过的人由衷发出的一句“谢谢!”


    正是受到这种持续40多年的“神化”教育的影响,让中国人只能掩饰自己的心理需求而羞于谈“私”。


    有个关于孔子的故事——


    春秋时代,鲁国有这样一条法规:凡是鲁国人到其他国家去旅行,看到有鲁国人沦为奴隶,可以自己垫钱把他先赎回来,待回鲁国后再到官府去报销。官府用国库的钱支付赎金,并给予一定的奖励。


    孔子有个学生到国外去,恰好碰到有一个鲁国人在那里做奴隶,就掏钱赎出了他。回国以后这个学生没有张扬,也没有到官府去报销所垫付的赎金。


    那个被赎回的人把情况讲给众人听,人们都称赞这个学生仗义,人格高尚。一时间,街头巷尾都把这件事当作美谈。


    孔子知道后,不仅没有表扬这个学生,还对他进行了严厉的批评,责怪他犯了一个有违社会大道的错误,是只为小义而不顾大道。


    孔子指出,由于这个学生没有到官府去报销赎金而被人们称赞为品格高尚,那么其他的人在国外看到鲁国人沦为奴隶,就要对是否垫钱把他赎出来产生犹豫。因为垫钱把他赎出来再去官府报销领奖,人们就会说自己不仗义,不高尚;不去官府报销,自己的损失又有谁来补?于是乎,多一事不如少一 事,只好假装没看见。从客观上讲,这个学生的行为妨碍了更多的在外国做奴隶的鲁国人被赎买回来。


    知恩图报既然是社会公认的美德,那么施恩图报也理应得到尊重——当你在公共汽车上给一位抱着小孩的母亲让座后,她没有一丝表谢之意时,你完全可以让她站起来滚到一边去——致谢应是她的义务,得到致谢也应是你的权利!


    或许,这个社会还是出现雷锋,前提是社会能把知恩图报与施恩图报同等看待,只有有了施恩者寻求图报的要求,才会减少视“得助为应当”这种社会变态心理的存在!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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